一般而言水電及設備工程是有別於建築工程,因為一般
之建築工程是以建造建築物之硬體結構為主,而水電及設
備(含空調’消防等)則是在硬體結構上裝設人們生活上所
須使用的水電級設備而已,因此’在工程上是被分開成為
第二個不同分野,在此提出一個解釋,主要是在漏水問題
上,常常是包含水電或設備設施等的漏水,而非建築本身
防水措施不良而導致漏水。
在我國一般都將水電設備等之配管埋設在建築結構體內,
將來造成漏水時,常混淆不清,且修復不易,真的是一大
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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